根据济源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济双随机办〔2024〕1号)、《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济双随机办〔2024〕2号)精神,决定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的跨部门随机抽查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抽查对象
规模以上机械、轻工、烟草、纺织、建材企业
三、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2.对危险作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3.对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
4.对取水用户监督管理检查;
5.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6.节能监察
四、抽查时间
2024年11月30日前
五、组织形式
市应急管理局作为部门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协调市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同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不同信用等级检查对象设定抽查比例,进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A类检查对象设定1%的抽查比例,对B类检查对象设定3%的抽查比例,对C类检查对象设定10%的抽查比例,对D类检查对象设定20%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由应急管理局和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实施部门联合抽查活动。
六、相关要求
(一)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发起部门的执法人员担任组长,组长负责本组联合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严格按照本次活动通知要求,依法履行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认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
(二)做好执法记录。执法人员佩戴行政执法证,采取文字和音像记录的方式,对现场检查进行全程记录,全面、客观、完整地反映检查工作情况。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由被检查对象进行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应邀请属地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并签字。
(三)公开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四)遵守工作纪律。检查期间,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济源示范区相关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规定,不得接受检查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及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