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7105322/2024-0004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2日
标  题:
​ 2024年度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活动方案
2024年度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活动方案

根据济源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济双随机办〔20241号)、《关于印发<济源示范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济双随机办〔20242号)精神,决定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3.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场监管局、水利局的跨部门随机抽查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抽查对象

规模以上机械、轻工、烟草、纺织、建材企业

三、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2.对危险作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3.对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

4.对取水用户监督管理检查;

5.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6.节能监察

四、抽查时间

20241130日前

五、组织形式

应急管理局作为部门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协调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场监管局水利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同时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D不同信用等级检查对象设定抽查比例,进行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对A类检查对象设定1%的抽查比例,对B类检查对象设定3%的抽查比例,对C类检查对象设定10%的抽查比例,对D类检查对象设定20%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由应急管理局和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实施部门联合抽查活动。

六、相关要求

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发起部门的执法人员担任组长,组长负责本组联合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严格按照本次活动通知要求,依法履行本部门监督检查职责,认真记录现场检查情况

做好执法记录。执法人员佩戴行政执法证,采取文字和音像记录的方式,对现场检查进行全程记录,全面、客观、完整地反映检查工作情况。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由被检查对象进行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应邀请属地有关人员到场见证并签字。

公开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被检查主体涉嫌违法行为如需移送转办的,应当在形成检查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移送转办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遵守工作纪律。检查期间,检查组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济源示范区相关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规定,不得接受检查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及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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