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市安监局按照省政府、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对照《条例》,继续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宣传培训,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2016年,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工作机构,由局信息中心具体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内容的网上传递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整体推进、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我局专门下发文件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保密审查小组的名单。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济源之窗”内容保障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及时性,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包括《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同时,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大培训,建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载体
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在我局部门网站建立了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链接”,认真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遵循信息发展的内在规律,从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高度出发,努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载体。并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细化,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准则,尽可能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开设了机构信息、法规公文、工作报告、社会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管理、监督检查、人事任免、其他服务事项等栏目,并且能够及时发布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将其正确归类。同时在发布信息前对相关信息进行严格审批。确保准确、安全。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所有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发布,全文电子化达到100%。2016年,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发生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和办理依申请公开、更正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诉讼事件。二是加强部门网站信息报送。以安委办文件印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内容及稿件要求。三是认真做好网站管理工作。在我局部门网站开设了应急避险知识专栏,建设开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栏,制作完成局网站“两学一做”专题栏目。及时进行网站的信息收集、加工和整理,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信息质量;本年度,共在部门网站上发布监管动态、公示公告、文件通知等各类信息230余条。四是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全年共向省局信息中心报送信息97篇,被河南省安全生产网采用信息60篇,在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考核通报中,我局每月排名均名列前茅。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76条。
(二)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济源之窗内容保障方面还需不断加强;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硬件条件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为此,我局将在今后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