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要点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我市《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3月5日
2018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下简称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坚持“以应急准备为主、应急准备与应急救援相结合”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建设
1. 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应急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2. 协调推动安全生产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在安委会框架内定期联络会商。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政企联合响应机制,提高部门应急响应、联动和指挥效能。
二、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管理
3. 强化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推动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职责,加强应急预案行业管理和分级属地管理责任。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督促企业保障应急投入,落实应急预案所明确的救援队伍、装备器材和物资储备等内容。
4. 推进应急预案优化工作。以应急预案的审查备案为抓手,强力推进企业应急预案优化和应急处置卡编制工作。在高危行业领域分别确定1-2家企业,指导其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应急预案优化和应急处置卡编制试点工作,推动预案简明化、牌板化、卡片化,提升应对突发事故和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5. 建立完善应急演练制度。完善应急演练报送制度,加强对演练资料的收集整理;督促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定期上报应急演练计划和总结评估,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全员化。
6. 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坚持以应急预案为牵引,指导企业开展面向基层、贴近实战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可行性、适用性。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突出抓好重点企业、岗位的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地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政府层面的综合性演练活动,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和实战化演练。
四、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应急管理
7. 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备案登记。指导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备案和登记建档,依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率达100%。
8. 加强重大危险源应急预警工作。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测监控,建立预防预警联动机制。加强预警预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和应急信息报告制度,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准备。
五、进一步强化应急宣传教育培训
9. 强化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结合我市创建“全国安全文化建设试点城市”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大力弘扬“生命至上、科学救援”理念,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救助逃生知识、应急救援先进事迹,唤起公众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10. 积极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例宣传活动,使广大应急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社区民众熟悉条例。组织培训班、专家辅导和专题讲座活动,精准解读条例立法背景、立法目的、主要制度和贯彻实施工作要求。
11. 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突出重点,加强对产业集聚(开发)区、镇(办)、行业主管部门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邀请专家组织开展1次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督促指导企业组织开展班组、车间一线员工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强化企业一线人员岗位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六、进一步强化应急资源信息管理
12. 加强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13.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依托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不断完善全市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大型及特种救援装备、专家库、应急预案等信息资料,规范和丰富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支持。
七、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检查督导
14. 强化预防性安全检查。在春节、“两会”和高温汛期等关键时段组织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中的作用,促进应急救援队伍更好地将事故救援与事故预防相结合,超前防范事故。
15.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开展以应急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为重点的应急管理专项检查,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
八、进一步强化事故应急处置
16. 加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发生事故或险情后,企业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并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参与事故处置,高效开展事故处置与应对工作;同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实施和组织管理,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17. 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根据事故性质和等级,参与事故调查,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