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驻济单位,各企业:
现将我市《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
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以《河南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中关于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相关要求为工作重点,以有效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守安全红线,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依法规范管理,强化主体责任,狠抓监督检查,全面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一)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建设。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要加快组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保障好工作经费,形成市、镇、企业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积极推动大中型高危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应急管理人员,推动中小型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安委会工作内容,定期研究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管责任,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三)进一步完善部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深化与公安、卫生、气象、环保、国土、地震、电力等部门的应急合作,加强预警预报、信息会商、应急响应、分析评估等制度;完善行业管理部门间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协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确保事故救援响应快速、应对科学、保障有力。
(四)进一步完善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和防范应对工作。按照《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济政办﹝2015﹞113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6﹞42号)要求,建立健全与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等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事故及预警信息实时互通机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事故及预警信息;督促大中型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及预警信息,切实提升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的能力,做好各类事故信息处置和统计报告等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五)强化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加大对市矿山救援中心的装备投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从队伍建设、装备建设、队伍管理、训练培训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救援队伍的应急响应和事故抢险处置能力。
(六)强化企业专(兼)职队伍建设。推动高危行业企业组建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或者配备专职应急救援人员。依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组建辅助应急救援队伍。督促不具备单独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小型企业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或与邻近企业联合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七)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专家库。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交通运输、建筑消防、机电等行业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推荐工作,建立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组,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咨询服务,为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八)强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对本单位的综合、专项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修订,特别要突出预案的衔接性、实用性、可操作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应急预案备案审核工作,通过备案严把企业应急预案质量关,确保预案质量。
(九)开展“岗位应急措施卡片化”工作。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所有重大危险源点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关键应急程序实现简明化、卡片化、图表化、牌板化,易懂好记,使所有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本岗位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有效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能力。
(十)强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演练制度,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年度演练计划,定期上报应急演练计划和总结,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全员化。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开展综合性和专业性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相关部门或企业开展1次多部门联动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检查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适用性。
(十一)强化应急预案落实。坚持以预案为基础,认真督促企业保障应急投入,落实应急预案所明确的救援队伍、装备器材和物资储备等内容。加强对单位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处置方案。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修订情况,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广应用应急预案优化成果,并结合当地企业特点,采取示范引导、以点带面的方式,统筹推进。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十二)强化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坚持日常检查与行政执法相结合,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灵活运用执法检查方式,适当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应急组织机构、健全应急制度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条件、优化应急资源配置,确保应急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落地生根。
(十三)强化预防性安全检查。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分别在春节和“两会”期间、高温和汛期期间组织引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配合企业尽快治理消除隐患,超前防范事故。
(十四)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类信息的报送、统计分析、事故救援总结评估、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等应急管理基础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报表,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十五)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利用“济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微信平台持续开展应急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做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的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职能建设、应急处置与救援、科技创新、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评估等方面课题的论文征集工作。
(十六)强化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培训。督促企业按照应急演练标准指南开展好各个层级的应急培训,安监部门要与市红十字会配合,对企业一线人员开展救护知识培训,同时邀请专家进行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应对事故灾难能力。
(十七)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指导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备案和登记建档,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测监控,并按期进行检测检验。
五、加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十八)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评估。严格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在事故调查中设立应急评估组,做好事故救援准备、初期救援、信息上报、救援过程等分析评估等工作。
(十九)强化应急响应。发生事故或险情后,企业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负责同志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强化救援现场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行科学决策。要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和现场实际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要对现场周边及有关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