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7105322/2016-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01日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重点企业:

现已进入盛夏时节高温时段,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防止、杜绝职工中暑和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16〕33号)文件要求,就扎实做好我市防暑降温和职业健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企业生产安全。各单位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理念,立足“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活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对本辖区、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细致的安排部署,针对不同工作种类制定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防高温酷暑引发各类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 

二、合理安排时间,做好防护措施 

用人单位要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一线工人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和健康,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各单位要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可以适当提前或推迟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温作业时间,确保职工休息时间充足,有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作业现场要分区设置足够的饮用水桶,应为职工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绿豆水、淡盐水、或冰制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增设处暑降温设施。为保证饮用水安全卫生,饮用水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清洗。现场要分区放置医疗保健箱,应备足防中暑和防中毒的各类药品,保证职工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三)要进一步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有一个安全、凉爽的劳动环境,防止因为高温作业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适当调整作业岗位。此外还要加强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要对工人进行夏季施工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坚持把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火灾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防暑降温工作,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暑降温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应当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习,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防护意识。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街道、社区、乡村的活动室、文化广场以及各单位的宣传栏等场所,指导公众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自救、互救能力。用人单位要认真研究结合高温季节生产作业特点,制定针对性较强的高温季节中暑应急措施,对劳动者进行有关防暑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增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自我劳动保护能力。 

四、加强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检查。

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加大对其高温作业场所的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五、加强值班值守,保证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中暑、中毒等事故,要及时、准确、快捷报告事故。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因工作不力、麻痹大意、松散懈怠,导致重大、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及当事人责任。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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