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驻济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
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我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5〕19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汛期即将来临。根据中央气象台预测,今年汛期全国降水总体较多,发生较重洪涝灾害的可能性大。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驻济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发动、早准备,并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加强汛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单位要针对夏季高温、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结合行业特点和汛期安全生产的规律,认真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从即日起至6月底前,进行一次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汛前检查,着重针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城市燃气和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做好汛期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严格落实“重患必停”原则,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汛期安全生产的,要实行停产整顿,直至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重大危险源要严密监控、严格管控,防止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对煤矿企业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威胁的地下矿井;要在强降雨期间停产撤人,并实行不间断巡视检查制度,待彻底排查和消除隐患后,方可恢复作业。
二是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三是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出现隧道交通拥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疏导拥堵车辆,确保隧道交通安全。
四是加强对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危、险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非煤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情况、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
六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三、强化预警预报,严格应急值守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单位要与气象、水利、国土、海事、渔业、地震等部门主动沟通联系,加强汛期雨情、水情监测,及时掌握气象变化情况,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搞好有效衔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做到职责到位、思想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应急救援队伍时刻处于临险状态,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反映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带班领导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四、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市政府21个督查组即日起要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全面督查,领导要亲自带队,制定周密具体的督查方案,扎实深入各分包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特别是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开展情况要重点督查,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同时,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单位要加大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的防汛、防灾思想意识和抗灾、减灾的自救能力,群防群治,切实做到常备不懈。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