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7105322/2015-0000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发文机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20日
标  题:
​ 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驻济单位,各企业:
    现将我市《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3月23日
                                                         

                                              2015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5年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体思路和任务是:深入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一案三制”建设为主线,以强化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为目标,坚守安全红线,强化主体责任,依法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责任体制建设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积极推动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强化基层基础、完善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条件、提升素质能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向基层延伸。督促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二)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推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各岗位应急管理责任及其配置、分解和监督落实,保障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层层落实责任,真正使应急管理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大力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制度,突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重点。广泛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总局令第74号)和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开展1次业务培训;组织相关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1次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加强应急知识普及和面向企业一线员工的应急技能培训。大力开展生产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局开展的应急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全民应急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的应急技能培训要求,突出重点岗位和班组、车间等一线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开展应急培训专项检查。加强对企业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好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应急知识等不同层次的应急管理培训。同时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推动应急管理工作。
  三、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优化预案编制,严格管理制度,推进实战化演练,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的功能。
  (一)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建设工作。分类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导则》要求编制和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强化与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预案的衔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督促企业做到所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都有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程序简明化、图表化、牌板化,易懂好记。
  (二)完善政府预案体系。修订发布《济源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源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源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济源市金属冶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发布。
  (三)严格执行预案审查和备案制度。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局17号令)、《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管理,健全预案体系,提高预案质量。2015年全市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
  (四)抓好应急预案落实。大力推动应急预案向应急实践转化工作,认真落实应急预案所明确的指挥机构、责任分工、救援队伍、装备器材和应急物资储备等措施,杜绝假预案、空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制度,鼓励企业将应急预案培训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企业要在重点岗位制定现场处置卡,将处置内容细化分解,实现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覆盖。
   四、强化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坚持面向基层、贴近实战、注重实效抓好应急演练,切实发挥应急演练在检验预案、磨合机制、完善准备、锻炼队伍中的作用。
  (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督促各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和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总结评估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和掌握各辖区、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加强指导,督促落实。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组织全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演练的督导指导,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组织开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各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要组织1-2次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指导企业开展专项应急演练,突出抓好重要岗位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协调有关部门开展1次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演练活动。
  五、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工作执法检查
  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加强属地监管,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分级负责制,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检查。以“九个必须”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从企业落实责任、机构人员、队伍装备、预案演练、培训考核、情况告知、停产撤人、事故报告、总结评估等方面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培训演练,按标准配备和更新应急救援装备,实现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应急管理措施全覆盖。
  (二)积极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分别于春节两会期间和高温汛期期间组织开展2次预防性安全检查。组织引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发挥技术优势,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本企业和服务范围内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重要部位、关键环节隐患排查,努力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大对有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督导力度。开展1次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备案、登记建档,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实施不间断的监控。
  六、推进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坚持科学施救、安全施救,优化队伍布局,强化科技支撑,落实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一)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救援实施和组织管理,督促地方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事故应急处置责任。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规定,根据事故性质和等级适时派出评估组,指导参加事故救援应急评估工作。
  (二)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利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召开2次联络员会议,完善建立应急值守和应急救援信息跟踪报送制度,加强联合应对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指挥协调和救援保障等机制建设。
  (三)完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依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我市应急资源现状,对强化应急资源管理,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供基础数据。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和物资台账,按国家标准要求配备应急救援装备,不断提高应急物资装备管理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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