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许可证持有人申请,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对济源金康达贸易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济危化经字[2019]100214)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2021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