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安防减救办印发通知,对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
来源:应急管理局 | 日期:2025-02-11 | 作者: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济源示范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春节长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期间往往会出现安全管理松懈、员工思想麻痹等情况,同时新员工上岗,老员工返岗,设备设施长期停止运行后启动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尤为重要。

《通知》强调,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扛起“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排查监管盲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查风险隐患,杜绝超负荷生产、抢工期等行为,为一季度经济“开门稳”提供安全保障。突出重点,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各单位及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八个一”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开展安全检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完善安全审批手续,确保复工复产平稳有序。强化督导,严格复工复产检查关。相关部门要规范涉企检查流程,严查“带病”复工等违规行为,依法实施“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同时,要组织专家团队开展技术指导、巡回帮扶,助力企业解决复工难题,实现安全生产与营商环境优化双提升,护航经济平稳开局。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电话:6633960 / 6633878 | 地址:济源第二行政区8号楼301
网站标识码: 4190010021 | 投稿:jyaqyj@163.com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24号 | 备案号:豫ICP备20220228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