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来源: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
日期:2025-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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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现将济源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措施 |
济源示范区 应急管理局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2.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 3.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 4.部门规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矿山救援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 | 1.系统内普法对象:应急系统干部职工。 2.系统外普法对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 | 1.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例会等方式,集中开展普法学习。 2.利用济源安全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开展普法宣传。 3.结合日常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 4.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执法与普法有机结合,强化普法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