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运机制合作协议签约成功
来源:应急管理局 | 日期:2022-04-02 | 作者:

 3月31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运机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应急管理局四楼会议室举行,示范区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运机制正式启动。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少新管理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少新管理处、高速公路济洛运管中心、高速公路新济运管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会议宣读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运机制合作协议》。

会议指出,建立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救援力量快速投运工作机制,是为了统筹协调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和有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协同联动,及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从优选择运输方式,确保快速、高效、安全将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运抵灾害事故现场,第一时间投入应急抢险救援,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打好较大及以上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主动仗。

会议强调,    一是指挥网络互联共享。各部门和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保持信息联络畅通,所属应急协调保障资源应实现互联共享,保证示范区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二是应急状态信息快速互通。示范区应急管理局与有关单位第一时间通报重大灾害事故信息,各单位根据灾情可提前做好保障力量预置准备,确保随时开展相关协调保障工作。

三是开展训练演练。各部门应结合本系统、本部门开展的各类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活动,完善应急救援快速投运的指挥协调机制和措施,提高快速投运的实训实战效能。

四是建立点对点联络。各单位确定一名投运保障工作联络员,承担协调部门之间日常工作联络、应急状态信息互通等工作,建立点对点联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协调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工作人员优先快速往返事发地。

本次合作协议签署是确保济源示范区境内较大及以上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时,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能够优先运送、快速抵达,对于壮大济源示范区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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