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机要保密、信访、督察督办、对外合作与交流、预决算、财务、审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妇女等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编制、统战、离退休干部、军民融合、驻村帮扶等工作;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政务网站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分管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组织人事科、规划和科技信息化科、党建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