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7105322/2026-0003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6年11月05日
标  题:
​ 《河南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河南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6年8月31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河南省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豫应急〔2026〕91号)(以下简称《细则》),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11月,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我省原有裁量权基准与国家新规存在衔接不畅等问题;《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新规施行后,部分危化领域行政法规罚则与上位新法不一致。为做好与上位规范性文件有效衔接,切实解决基层执法标准模糊问题,亟须对原裁量权基准进行全面修订,保障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使用基准的一致性。

 二、起草过程

2025年9月启动《细则》编制工作,2026年1月形成初稿。先后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研讨5次,充分征求专业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厅机关相关处室及各省辖市应急管理局广泛征求意见,累计收集意见24条,逐条开展研判,吸纳合理建议并对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经过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厅党委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细则》共十个部分349项裁量内容:

(一)优化行政处罚裁量体系。以《应急管理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基础,删减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处罚裁量内容,新增《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新规对应的处罚裁量内容,整合后共计255项。

(二)拓展裁量覆盖范围。新增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用)、行政给付、行刑衔接(移送)等7类法定行政执法事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共计87项。

(三)完善容错执法机制。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要求,专章单列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处罚清单,共7项,进一步规范柔性执法行为。

四、创新之处

(一)体系全面完整,实现执法领域全覆盖。以往我省裁量权基准制度仅针对行政处罚,本次修订将检查、许可、强制、行刑衔接等7类法定行政执法事项纳入裁量体系,构建一套较为全面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体系。

(二)专设行刑衔接基准,破解执法衔接难题。针对涉刑移送标准规定较为笼统,基层执法存在衔接机制不畅、案件移送后刑事追责转化率偏低等突出问题,本次专门增设行刑衔接裁量章节,细化涉嫌罪名、移送依据、移送标准等内容,打通行刑衔接壁垒,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有效衔接。

  原文链接:https://ajj.jiyuan.gov.cn/14212/17398/17413/t1012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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