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应急办〔2018〕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工贸行业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将《河南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2月10日
河南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豫政办〔2018〕68号)要求,全面推进工贸行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在全省工贸行业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自我保障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促进工贸企业依法守法意识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全面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各地要指导监督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试用)》《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手册》(见附件1、2),参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手册》(见附件3)、《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辨识管控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绘制风险分级四色图,设置重大风险告知栏,制作岗位风险管控应知应会卡、应急处置卡等,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一)全面排查辨识风险。企业是安全风险辨识的主体,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和作业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要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求,将安全生产与信息化有机融合,及时将查找出并确认后的风险点清单,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线下和线上风险基本信息台账。
(二)科学判定风险等级。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性对风险进行科学分级,及时核定风险级别,并公告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并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其中,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根据风险点的动态变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时调整风险等级,提高风险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
(三)制定风险管控措施。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组织落实,实现风险可控。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落实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工程技术、在线监测、自动化控制、应急管理等措施)。要实施防范措施动态管理,对不适用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四)预警提示安全风险。监管部门要建立风险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根据风险发展变化,实时调整预警级别,明确解除预警条件。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远程监测、自动预警和紧急避险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企业风险防控异常情况自动报警。企业对于风险评估确定的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的风险点,要科学进行风险预警分级,加强预测预警,强化监测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干预,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对于高等级风险点,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等,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危害因素、风险预防、事故后果、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五)明确风险管控责任。企业对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风险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制度,按照风险网格单元,逐层级明确责任单位(厂级、部门、分厂级、车间、班组和岗位)、责任人的风险管控责任,实现全员风险管理。要对照安全风险清单,明确和细化安全风险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六)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极易形成隐患,酿成事故。企业要在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上,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在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要将隐患信息录入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七)严格隐患治理职责。企业要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一岗一清单”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按照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督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实名追溯。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要切合实际,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掌握、实用管用。
(八)应对防控安全事件。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风险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完善应急预案的编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要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应急必备的物资、装备、器材。要结合行业分布情况,采取政企共建、企业联合等模式,建设骨干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基层专业救援队伍业务水平。企业要针对不同类型风险点和可能发生的事件,制定科学周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技能竞赛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提升应急救援技战术水平和科学救援能力。要制定事故初期处置的程序和基本步骤,强化一线人员在事故初期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要坚持抢早抢小,加强事故初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培育试点(2019年3月底前)
1.制定方案。各地结合实际制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实施方案,对此项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倒排工作日程,确保目标完成。2018年12月底,将本辖区实施方案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安全监管处。
各地要结合实际,本着简化程序、确保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工贸小微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方案。
2.试点培育。各地分别筛选6家基础较好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为试点重点培育,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动员培训。各地要举办本辖区安全监管部门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有关重点企业负责人培训班,解读《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规范》《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导则(试用)》《河南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手册》《河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等,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知识培训。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2019年6月底前)
全省冶金企业、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全部完成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纳入我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风险管控模块和隐患排查治理模块管理,并完成抽查评估工作。各地根据试点行业企业实施经验,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认真安排部署,按要求督促指导所属公司逐级落实责任,切实抓出成效。
(三)抽查督查,持续提升(2019年12月底前)
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基本建立自下而上、全员参与、规范有效的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和排查治理,事故预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和标准规范要求对辖区工贸企业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情况开展检查,于11月20前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总结材料报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安全监管处。
省应急管理厅将聘请专家,组织省、市、县(区)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集中执法检查,并通报执法情况。执法检查中,对未开展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一律挂牌督办,并纳入执法程序,依法严格处罚;对应判定而未判定为重大风险、重大风险没有实施最高管理层级管控,且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一律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方案,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逐项、逐层、逐级地分解,逐一列出具体的推进时间表,拉出清单,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省应急管理厅将进一步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调度内容,建立严格的调度通报制度,及时将各地工作进展通报当地政府领导同志。相关企业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工贸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制作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公益广告、读本、视频,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知识和基本理念,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弄虚作假搞形式的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并纳入诚信管理。
(三)加强督导调度。各地要强化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挖掘典型经验,宣传先进做法,积极打造亮点,采取召开现场观摩会、工作推进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进度如期完成。要加强对辖区内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沟通、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基层部门单位认真履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加强检查考核。各地要将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组织开展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促进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