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7105322/2015-00014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济安委〔2015〕7号
标  题:
印发《关于在全市“三查三保”活动中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5-07-08
发布日期:
2015-08-02
印发《关于在全市“三查三保”活动中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印发《关于市“三查三保”活动中

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15〕11和《河南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15〕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政府安委会制定了《关于市“三查三保”活动中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三查三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5年78

 

 

 

 

 

 

 

 

 

 

 

 

 

 

在全市“三查三保”活动中开展“查尽责、

除隐患、保安全”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部署,按照《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办〔201511的工作安排,市政府安委会牵头在全市开展“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着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简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鲁山特大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委书记郭庚茂、市委书记王宇燕在全省、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部署,深刻汲取鲁山、郑州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查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严不实”问题,推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各部门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自身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按照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统一部署进行。市政府安委会成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推动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

组  长:谭  江(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王  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

赵保其(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常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主要任务

根据市委“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工作部署,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四查、十除十保”。

“四查”即:

一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和“知厉害”的责任意识,“临事而惧、半夜惊醒”的忧患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发展理念等理念意识的确立情况。

二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和“十不十欠”等问题。

三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党委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监察责任,特别是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打非治违”责任等落实情况。

四查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情况。

“十除十保”即排查消除以下10个重点方面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

(一)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以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院、居民小区及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消除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汽运领域严厉查处大货车和大客车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校车、客车、危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监管;水上交通领域要加强重点水域、重点工程、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的安全巡查,全力确保交通安全。

(三)排查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重点排查无证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建筑施工消防、施工现场临时彩钢板房及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市政设施设备运营等事故安全隐患,严格质量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安全。排查旧危房隐患,严防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垮塌事故。

(四)排查消除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重点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等安全管理情况及瓦斯、通风、水害、机电、尾矿库等方面隐患。

(五)排查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烟花爆竹企业反“三超一改”活动,加大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产品质量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六)排查消除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结合正在开展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攻坚战,重点整治排查出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防止形成新的隐患,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乱建乱挖乱钻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七)排查消除防洪度汛安全隐患,保证安全。全面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重点排查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预案修订、大坝安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防汛物资储备、防汛通信、防汛供电、防汛道路、防汛队伍、防汛工程安全状况及度汛措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预防、各行各业防汛准备等内容,确保安全度汛。

(八)排查消除农业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重点排查农机领域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违章载人、未按规定维修检验等隐患。排查渔船渔具、养殖作业、渔船作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确保渔业安全。加大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提高防火意识,落实防火责任,做好应急值守。

(九)排查消除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彻底排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境,药品生产、经营环节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管,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十)排查消除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领域安全隐患,保证安全。针对大商场、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预判研判,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防火、防暴恐、防踩踏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党委政府职责要求和部门职能定位,紧紧围绕责任分工,通过开展“四查”,认真检查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推诿塞责、庸政懒政和渎职懈怠等突出问题,以强烈的尽责意识、扎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监管措施、严格的执法监督、完善的管理服务,推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达到“十除”要求,实现“十保”目标;同时要以“十除十保”的效果作为检验“四查”要求是否到位的基本标准,反证各地各部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成效。要坚持“查”“除”结合,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即“查”即改,即改即“除”,实现“十保”。

将全市集中开展的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延长至年底,与“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步进行。要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动力,以“十除十保”为重点,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要深刻汲取鲁山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新业态、新模式、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把新业态、新模式、新形势下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纳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推动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取得更大效果,实现“全除全保”

四、职责分工

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领导责任;市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本系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指导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市有关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在认真查找整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依据安全工作职责分工,以排查消除10个方面的安全隐患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储备粮库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二)市教育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各类学校校车、校舍,教学活动、社会实践,防踩踏、防火灾,暑期活动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三)市科技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科研院所、科技展馆,易燃易爆、防踩踏、防火灾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电力运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防汛供电、电信营业企业、防汛通信、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五)市公安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大型群众性活动、拘留所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六)市民政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及其托养机构军休所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各类人才市场、技工培训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八)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地质勘查、滑坡、坍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房屋建筑、城镇燃气、供水排水、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居民小区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水上交通、公路、水运领域及建设工程,汽运领域、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一)市水利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河道采砂,防汛工作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二)市农牧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强化农用机械、设备、渔业船舶,农村沼气建设与使用,动植物防疫、检疫等领域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三)市林业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所属林场及企事业单位的造林抚育、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森林类型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四)市商务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主(承)办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成品油经营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图书馆、博物馆、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医院、诊所和卫生职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七)市质监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产品质量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食品药品企业,药品、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质量,食品质量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十九)市旅游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旅游业生产经营单位(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度假区)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二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煤矿“打非治违”、专项检查,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冶金、建材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二十一)市供销社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农药、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存、经营环节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二十二)市消防支队负责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十三)市气象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防雷设施,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二十四)市体育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漂流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二十五)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负责排查消除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隐患,要特别强化夜景亮化、户外广告设置、建筑物外部改建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消除工作。

(二十六)济源黄河河务局会负责全面排查消除黄河、沁河流域济源境内防汛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二十七)焦作引沁灌区管理局负责全面排查引沁总干渠、支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管理局等部门,要依据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职责,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安全信息共享、部门密切配合联动、“打非治违”等方面,牵头组织开展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市委宣传部要组织各新闻媒体做好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对地方和部门在“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方法步骤

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三查三保”活动的方法步骤有序进行。

(一)动员部署、先期排查阶段(79日—17日)近期将召开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动员部署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查三保”活动要求和市政府安委会“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特别是要结合前一阶段全市新一轮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近年来本地本行业领域发生的事故教训,通过就实求是、反求诸己,深入反思本辖区、本部门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而增强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活动的内容和要求。

(二)全面自查、建立台账阶段(717日—31日)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要对照全市“三查三保”活动和“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方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立足本部门安全工作职责和分工,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服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认真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任务书,建立近期、中期、远期整改台账,特别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重患必停”原则,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排查问题不缺不漏,整改任务清晰明确。

(三)深化整改、建章立制阶段(8月—12月)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将自查、督查、巡查等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和隐患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抓紧时间修订完善;对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安全工作要认真研究,把握规律,抓紧明确监管部门,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市委“三查三保”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针对近期我市安全生产状况而采取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党委、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辖区、本部门的“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牵头或责任人员、联络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于7 15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要将“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同全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汛期安全防范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建立制度,完善机制。一是完善隐患排查研判交办机制。活动期间,实行半月报告制度,每月中旬(15日)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生产排查解决问题台账》(附件2),月底市政府安委会听取各个牵头部门汇报当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研判存在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时以《重点工作督办通知》和《隐患整改指令》进行交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建立部门购买专家机构(或专家)参与查隐患工作机制。各部门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排查隐患、部门依法监管、企业整改落实”的安全监管新模式,以解决深层次、技术性监管难题。三是完善群众隐患举报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七十三条的规定,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对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督促落实。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

(四)强化督导,务求实效。一是市政府21个督查组每周要对各分包单位至少一次进行全面督查暗访,每月15日和30日前向市政府安委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要将检查督查贯穿活动始终,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以带案、带线索、带问题“三带”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督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情况,提高检查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开展重点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定期不定期随机查访,促进活动深入开展。二是市政府安委会将成立“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查活动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履职尽责、自查建立台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措施落实以及建章立制情况等。

(五)落实责任,强化追究。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发的《济源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济文〔2011125号)等相关规定,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谁检查谁签字,谁整改谁负责,对查不出存在问题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属地责任,也要追究部门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同时,将活动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六)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把握好宣传的时机、节奏、力度,更好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重视典型宣传,既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先进经验,增添工作信心,又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监督警示作用,推动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七)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期间,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

济源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地    址:综合行政办公区8号楼307

  人:张福培   陈晚清

联系电话:6633043

邮    箱:awb3043@163.com

 

附件:1.全市“三查三保”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责任分工台账

2.全市安全生产排查解决问题台账

3.部门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工作联系表

 

 

 

 


附件1

全市“三查三保”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情况责任分工台账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1

消防领域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

(消防支队)

侯钦东

2

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侯钦东

史  斌

3

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

市住建局

李会林

4

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隐患

市安监局

赵保其

5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

6

油气运输管道安全隐患

市发改委

王军霞

7

防洪度汛安全隐患

市水利局

刘根胜

8

农业领域安全隐患

市农牧局

市林业局

李中杰

王天中

9

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隐患

市药监局

郑崇海

10

文化、旅游、公共服务领域安全隐患

市文广新局

市旅游局

市商务局

市体育局

刘善祥

许东方

卢向阳

贾全成

附件2

全市安全生产排查解决问题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类别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整改时限

备  注

查履职

尽责、执法

监督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附件3

部门查履职尽责、执法监督工作联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区  分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邮  箱

分管领导

牵头科室领导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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