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驻济单位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济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月22日
济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
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9﹞1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危化品监管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以下简称“预警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仓库、生产装置等重大危险源以及关键部位等的安全风险,形成从企业、园区、市局、省厅、应急管理部的分级管控与动态监测预警,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成员
为按时高效建设完成预警系统的建设任务,成立济源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工作专班:
组 长:李九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苗 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孙同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福埂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延卫 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程 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李 杰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
牛永亮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
李卫明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四科科长
孔令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三科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和3个业务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李杰同志兼任,负责省市相关要求的上传下达,做好系统建设协调工作;保障组由程军同志负责,协调市局设备及光纤线路等方面的资金筹备;业务指导组由孔令军同志和李卫明同志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摸底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系统建设和应用等工作;技术组由牛永亮同志负责,配合省科信处、安科院、信息中心等部门技术人员,协调做好市局、园区、企业“预警系统”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等。
三、任务分工
(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预警系统”建设的统筹协调、技术培训、设备安装和市局资金筹措等工作;监测预警系统平台由省厅统建,市局负责将园区及相关企业的数据上传省厅。
(二)化工园区:负责筹措本园区建设资金,组织推动园区企业的“预警系统”建设,并负责将企业数据经本园区统筹上传市局。
(三)相关企业:要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存储单元(储罐区和库区)感知数据接入规范(试行)》等技术标准,完善现有监测监控系统,达到“预警系统”接入要求,配合市局及园区完成数据对接上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各化工园区和各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义马气化厂“7·19”重大事故教训,把“预警系统”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各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化工园区和相关企业立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系统建设,确保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安全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加强与企业技术部门的充分沟通与协调,搞好建设各环节的风险评估和管控,既要保证建设安全,又要保障生产安全。
(三)做好技术指导。省应急管理厅和市局将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服务组,赴各单位搞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四)明确时间要求。8月20日开始,市局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的相关科室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情况;8月26日起,市局应急中心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相关企业开展网络资源核查工作,重点核查其是否具备系统接入条件;10月20日前,全市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逐级接入化工园区、市级监测预警平台;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三、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接入任务。
(五)严格监督考核。市局将抽调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并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任务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将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企业系统接入情况、数据报送情况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联系方式:
办公室 程 军 电话:6633878
法规科 李 杰 电话:6838266
监督管理三科 孔令军 电话:6633461
监督管理四科 李卫明 电话:6633046
应急中心 牛永亮 电话:6633041
附件:《河南省安委会办公室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委办﹝2019﹞11号”精神 加快推进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