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
现将《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范有序。
2016年9月18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培训应具备条件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机构管理,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夯实安全培训基础,现就加强我省安全培训机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培训机构是安全培训质量保障责任主体和承担法律责任主体。切实保证安全培训质量和培训到位是安全培训机构的第一责任。安全培训机构是安全培训的施教主体和法律责任承担主体,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培训不合格,学员就是流动的重大危险源”的意识,切实履行保证安全培训质量的主体责任。对于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且存在违规情形的安全培训机构,要分级严格倒查和依法追究有关安全培训机构培训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二、实行属地书面报告制度。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的规定,拟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人员培训的机构或相关单位,应当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安全培训机构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1)等情况,书面报告至其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经书面审查后,在7日内将有关报告情况上报至省局。省局在7日内将有关上报的培训机构信息公布在河南省安全生产网,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没有向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的安全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从事安全培训工作,各地要依法予以查处和取缔。
三、实行严格的属地报告后首次全面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相结合的监管制度。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在省局公布培训机构信息1个月内,必须对安全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各地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实施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有关要求,认真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机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加强所属区域内安全培训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每年执法检查不少于两次。执法检查必须保存有关执法检查材料和记录(详见附件2),并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区域内的安全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情况上报省局人事培训处。
执法检查内容包括 “七必查”:一查安全培训应当具备的条件情况;二查从事高危行业毛茸茸危企从业人员、派遣工、实习生,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根据安全培训时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施等书面报告所在地安监部门情况;三查按培训大纲组织教学情况;四查建立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档案、落实安全培训计划情况;五查考试通过率情况;六查强化学员管理和学员投诉情况;七查是否虚假培训和恶性竞争问题。
四、实行严格的优胜劣汰动态监管机制。实行全省安全培训机构考试通过率排名制度,实行“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省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地上报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抽查和异地互查,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20%。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各地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学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三年内的违章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五、实行严格的行政处罚和问责机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三)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四)安全培训机构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
对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的安全培训机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必须在第二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后10日内,提请省局关闭其在河南省安全培训考试管理平台的数据端口,省局同步删除违规安全培训机构在河南省安全生产网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认真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其年度安全培训责任目标考核中扣分:
(一)在省局发布安全培训机构信息1个月内,未及时对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执法检查的;
(二)未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机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
(三)对辖区内每家安全培训机构的年度执法检查少于两次的;
(四)因监管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发生严重问题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犯党纪政纪的,移送纪检部门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与安全培训机构勾结牟利进行利益输送和关联交易的;
(二)对安全培训机构设租寻租、吃拿卡要收受财物的;
(三)在组织安排培训机构考试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六、以上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安全培训机构条件报告等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4〕172号)同时废止。
附件:1.安全培训机构诚信承诺书(样式)
2.安全培训机构执法检查记录(样式)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4日
附件1
安全培训机构诚信承诺书
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条件>的通知》有关要求,本机构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满足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等条件,制定并遵守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严格依据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建立人员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备查,加强自律,不采用不正当手段参与市场竞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管。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调查和依法处理。
请将以上承诺内容手抄一遍并签名:
安全培训机构名称:
机构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原件留存在属地的安全监管部门,复印件张贴在培训机构主要教学场所,接受学员和社会监督。
附件2
安全培训机构执法检查记录
被检查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检查场所: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日 时 分
检查内容:
一、安全培训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人员要求
1.专职负责人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是□ 否□
(2)3年以上安全培训管理或有相关工作经历 是□ 否□
2.专职管理人员
(1)5名以上 是□ 否□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是□ 否□
3.培训教师
(1)本科以上学历 是□ 否□
(2)专兼职教师数量不少于8名 是□ 否□
(3)至少有5名中级以上职称 是□ 否□
(4)至少有5名教师取得省局颁发的《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 是□ 否□
(5)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行业主体专业等每方面至少1人,且不少于3年以上现场实践经验 是□ 否□
(6)已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每个作业类别配备不少于1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师 是□ 否□
(7)从事实操教学的教师具有相应专业技师以上等级证书 是□ 否□
(8)承担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人员培训的安全培训机构,专职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低于教师总数的20% 是□ 否□
(二)场地、设施设备及管理制度要求
1.有与内设机构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学员活动场所及办公设施 是□ 否□
2.有能够满足同期8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专用教室,其使用面积120㎡以上
是□ 否□
3.专用教室配备成人桌椅、投影仪、投影屏幕、音响等设备和消防设施 是□ 否□
4.阅览室相对独立、容纳人数不少于20人;涉及安全类的期刊、图书及报纸种类不少于60种;安全教育音像资料不少于20套;近三年内新出版的图书资料不少于10种 是□ 否□
5.有与所培训范围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预防知识以及新技术、新装备等内容的展览室或多媒体展室 是□ 否□
6.特种作业类别实际操作的训练场地及设备设施符合《特种作业实际操作培训设备、设施、场地要求》标准要求;各作业类别现场有相应的实操安全规程 是□ 否□
7.有能够满足同期规模培训需要的住宿、餐饮等生活服务设施 是□ 否□
8.有健全的工作规则,管理人员职责明确,教师、学员、教学、档案、设施设备、财务、后勤保障等方面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是□ 否□
二、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组织教学
1.培训教师为教学准备有课件或教案 是□ 否□
2.课件或教案内容围绕教学大纲内容展开 是□ 否□
3.按照培训计划要求教学,达到规定学时 是□ 否□
三、规范建立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
1.培训档案涵盖各类从业人员 是□ 否□
2.培训档案记录有从业人员的学历、年龄等个人相关信息 是□ 否□
3.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出勤、培训效果等情况 是□ 否□
四、严格落实学员管理,畅通学员投诉渠道并及时回应处理
1.学员管理制度张贴在教学场所等公共区域 是□ 否□
2.对学员声明并严格落实学员管理制度 是□ 否□
3.设置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或其他方便学员反映情况的渠道 是□ 否□
4.记录学员投诉情况并专人负责回应处理 是□ 否□
5.如实记录学员对反映情况处理结果的意见 是□ 否□
五、不存在虚假培训和恶性竞争问题
1.不存在未培训或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就参加考试的情况 是□ 否□
2.不存在安排替考的情况 是□ 否□
3.不存在对学员明示或暗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快速取证的虚假承诺 是□ 否□
备注:
检查人员(签名): 、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