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57105322/2016-00061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济安监〔2016〕79号
标  题:
关于印发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6-07-28
发布日期:
2016-08-18
关于印发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7月28日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加强我局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河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参照《济源市财政关于印发〈济源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4149号)精神,结合我实际,制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全体机关人员要出差填写《济源市安监局出差审批主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批准作为报销凭据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二、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应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标准如下: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

包括出租小汽车)

市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乘坐飞机的,需持公务卡登录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www.gpticket.org/)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6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以乘坐软卧。符合乘坐软卧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本人乘坐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三、住宿费和伙食费限额标准按出差目的地不同分省内、省外制订。

省内市外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为市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48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30元。原则上按两人一间住宿。

省内市外伙食补助费按出差天数计算,省内市外的伙食补助费为100元/天/人包干使用,市内下乡(除5个办事处以外)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半天工作不享受伙食补助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执行

 

省  份

住宿费标准

伙食补助费标准

省级
(普通套间)

厅局级
(单间或标准间)

其他人员
(标准间)

北京

800

500

350

100

天津

800

450

320

100

河北

800

450

310

100

山西

800

480

310

100

内蒙古

800

460

320

100

辽宁

800

480

330

100

大连

800

490

340

100

吉林

800

450

310

100

黑龙江

800

450

310

100

上海

800

500

350

100

江苏

800

490

340

100

浙江

800

490

340

100

宁波

800

450

330

100

安徽

800

460

310

100

福建

800

480

330

100

厦门

800

490

340

100

江西

800

470

320

100

山东

800

480

330

100

青岛

800

490

340

100

湖北

800

480

320

100

湖南

800

450

330

100

广东

800

490

340

100

深圳

800

500

350

100

广西

800

470

330

100

海南

800

500

350

100

重庆

800

480

330

100

四川

800

470

320

100

贵州

800

470

320

100

云南

800

480

330

100

西藏

800

500

350

120

陕西

800

460

320

100

甘肃

800

470

330

100

青海

800

500

350

120

宁夏

800

470

330

100

新疆

800

480

340

100

备注:此标准为财政部规定标准。

    四、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经局班子会议决定,执行以下标准:国内市外每人每天40元包干使用,市内下乡(除5个办事处以外)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均不再发放电话补)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取消公杂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五、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公杂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标准报销,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和公杂费按规定报销

交通工具费、住宿费等使用公务卡结算,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六、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单位只报销公杂费;会议、培训举办单位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公杂费和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单位按规定报销。

七、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八、因工作需要抽调下乡(或驻村工作队),不执行此标准。

 

附件: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差审批表

 

 

 

 

 

 

 

 

 

 

 

 

 

 

 

  

济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差审批表

出差人

工作部门及职务

出差地点

出差事由

会议、培训期间费用支付单位

拟出差时间

自 月 日 至 月 日

拟乘坐交通工具(是否带车)

科室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单位负责人意见:

备注: 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办理报销手续时作原始凭证。如有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通知的请将通知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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