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公 告
(第9号)
为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防止公共场合发生聚集性传染,做好当前新形势、新变化带来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公众出行安全,自2月24日零时起,实行公共出行和进入公共场所扫码登记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公共场所包括办事大厅、车站、商场、超市、饭店、医院、药店、农贸市场、劳务市场等各类场所。
二、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一律实行扫码登记,同时严格遵守佩戴口罩及配合体温测量等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
三、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须通过微信扫描本公告下方的二维码,根据提示完成注册,注册信息需短信验证(短信免费)。为方便出行,建议市民提前扫码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扫码的市民(老年人、学生等)乘车或进入公共场所,可出示“健康证明”。
四、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共场所管理者须打印本公告下方的二维码,张贴于上车门或入口处的显著位置,并派专人引导监督人员扫码,或查验“健康证明”。市民扫描二维码后,将扫码结果界面出示给驾驶员、公共场所管理人员查验,显示绿色“允许通过”字样方可准予乘车或进入,否则不准乘车或进入。
五、对拒不配合的,公共交通驾驶员、公共场所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乘车、进入。对强行乘车、进入,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济源示范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