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党委集中学习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来源:应急管理局 |
日期:2022-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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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12月5日,应急管理局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职责规定》)。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应急发展总体规划。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紧紧围绕应急工作实际,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济源应急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局党委委员要认真带头学习,深刻领会《职责规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法治应急建设工作能力和本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要及时研究应急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依法行政,坚持服务型执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立足岗位,学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急管理各项法律法规,补短板、强弱项,用法治思维系统提升依法行政依法能力,推进济源应急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