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修订印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来源:应急管理局 | 日期:2025-06-05 |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济源示范区应对自然灾害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能力,有效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近日,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预案》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组织指挥体系。根据《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包含示范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示范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专家委员会、救灾工作组等。在组织指挥体系方面,对新整合设立的示范区安防委和安防办救助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救灾救助组织指挥体系更加完整。

《预案》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组机制。建立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灾工作组机制,即启动应急响应后,视情设立综合协调、灾情管理、生活救助、物资保障、救灾捐赠、安全维稳、医疗防疫、新闻宣传、倒房重建等救灾工作组,并对各工作组主要职责、成员单位进行了细化规定。按照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的原则,救灾工作组与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组可结合实际进行整合,在示范区安防委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共同领导指挥下开展工作。

《预案》进一步完善灾情统计报送机制。加强和规范灾情信息统计上报,明确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灾情报送责任、时限、程序、标准等。明确在断电、断路、断网等特殊紧急情况下,先通过卫星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灾情,确保灾情数据及时、准确、全面。增加了因灾死亡失踪人员信息比对机制,明确遇有死亡和失踪人员相关信息认定困难时,要按照“先报后核”原则,第一时间上报。

《预案》进一步优化应急响应分级标准。调整了响应启动程序,在启动条件前增加“或经会商研判可能出现”表述,推动救助工作关口前移;调整各级别响应启动条件,将启动条件中“死亡人员”调整为“死亡和失踪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调整为“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降低响应启动条件;调整了应急响应等级,原预案应急响应共有两个等级,响应跨度大,中小型灾害易出现“响应过度或不足”问题。本次修订将应急响应扩展为四个响应等级。

下一步,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将认真抓好《预案》的贯彻执行,适时组织开展演练和培训,并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抓紧完成本级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保证预案的上下衔接,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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