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抓落实 冬春救助暖民心——济源示范区开展冬春救助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来源: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 日期:2026-02-09 | 作者:靳科伟

    为进一步压实冬春救助工作责任,近日,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联合财政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深入承留镇、坡头镇开展指导检查,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一、查阅资料,从严从细核实情

工作组先后到承留镇大沟河村、仓房庄村,坡头镇清涧村、栗树沟村,通过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重点了解镇级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救助标准、救助对象个人信息是否准确、村级评议记录是否规范、台账管理是否健全、公示情况是否真实等。

二、入户走访,面对面倾听民声

为掌握实际情况,深入救助对象家中开展入户走访,详细询问家庭受灾情况、救助政策知晓度,核实救助资金是否及时到账,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把温暖和关怀送到群众心坎上。同时叮嘱群众注意用火取暖安全,防范冬季安全风险。

三、指导反馈,精准指导促提升

工作组强调,冬春救助资金是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钱”,必须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规范审批流程、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进一步加强救助台账规范化管理,做到账实相符、逻辑清晰,全面提升救助工作精细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村广播、入户讲解、发放明白卡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

下一步,示范区将持续跟踪冬春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安心过节。


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应急管理局
电话:6633960 / 6633878 | 地址:济源第二行政区8号楼301
网站标识码: 4190010021 | 投稿:jyaqyj@163.com
豫公网安备: 41900102410924号 | 备案号:豫ICP备2022022807号-1